致山东中惠地热有限公司:
本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近期再次发现,贵公司在未经我司任何形式授权或许可的情况下,于贵公司的官方网站、产品宣传册及线上推广平台等渠道,持续、多次盗用我司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设备图片(图片编号详见附件清单),用于贵公司的商业宣传与产品推介。
此行为已非首次发生。此前,我司已通过正式函件与电话沟通等方式,就同类侵权行为向贵公司提出严正交涉与警告,并要求贵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遗憾的是,贵公司未能尊重我司合法权益,不仅未予纠正,反而再次实施相同侵权行为,其主观恶意明显,情节更为严重。
贵公司的上述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我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权(摄影作品)及可能涉及的不正当竞争权益,构成对我司知识产权的公然践踏。其行为不仅误导了广大消费者与合作伙伴,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亦对我司的品牌声誉、市场形象及潜在商业机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现我司正式函告贵公司如下:
一、严正警告与立即停止侵权要求:
责令贵公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24小时内,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立即从所有线上及线下宣传物料中删除并永久移除盗用的我司产品图片;停止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使用、展示或传播上述图片。
二、公开道歉与消除影响要求:
要求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贵公司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及曾发布侵权图片的相关平台,发布为期不少于七日的正式致歉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因侵权行为给我司造成的不良影响。致歉声明内容需经我司事先书面确认。
三、赔偿损失的法律主张:
我司保留就贵公司本次及历次侵权行为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依法向贵公司追究法律责任及主张经济赔偿的权利。
本函为我司就此事向贵公司发出的最终正式警告。请贵公司务必正视问题的严重性,严肃对待我司的合法权益。若贵公司未能按上述要求履行,我司将不得不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向相关网络平台投诉封禁,以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届时贵公司将可能面临法律判决的严厉制裁与更高的赔偿金额。
请贵公司于收到本函后24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并明确告知具体的整改措施与时间表。
特此函告!
顺祝商祺!
[你公司全称](盖章)
[发函日期:年 月 日]
附件:被盗用产品设备图片编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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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27 22:50:55